(一)農村飲水安全概念及主要標準
農村飲水安全,是指農村居民能夠及時、方便地獲得足量、潔凈、負擔得起的生活飲用水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、打贏脫貧攻堅戰、貧困人口脫貧的一項重要指標。為適應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和精準扶貧工作的新形勢新要求,中國水利學會正式發布了《農村飲水安全評價準則》(T/CHES 18-2018)。
農村飲水安全評價指標包括水質、水量、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證率等4項評價指標,分為安全和基本安全兩個等次。低于基本安全標準,即為飲水不安全;4項評價指標中全部達標才能評價為基本安全。只要有1項未基本達標,就不能評價為基本安全。具體如下:
1、水質:千噸萬人工程用水戶水質符合《生活飲用水標準》(GB5749-2006);千噸萬人以下供水工程及分散式供水工程的用水戶水質符合《生活飲用水標準》(GB5749-2006)農村供水放寬限值規定;分散式供水工程的用水戶,飲用水中無肉眼可見雜質、無異色異味、用水戶長期飲用無不良反應。
2、水量:對于洛陽市,每人每天水量不低于20升。
3、用水方便程度:人力取水往返時間不超過20分鐘,或取水水平距離不超過800米,垂直距離不超過80米??捎煤喴捉煌üぞ邔θ∷禃r間進行評價。
4、供水保證率:供水保證率不低于90%(≧90%)
(二)解決情況
我市山丘區面積大,農村人口多,水資源短缺,解決好農村群眾的飲用水問題,一直是我市水利工作的重點。我市農村飲水工作大致分為兩個階段,即2005年以前的飲水解困階段和2005年以來的飲水安全階段。隨著經濟社會發展,解決力度逐步加大,解決標準逐步提高。農村飲水解困時期,全市累計投資4.6億元,建設各類飲水工程2萬多處,累計解決了250萬人的吃水困難問題,全市大面積農村群眾吃水難的問題基本解決。但由于水源變化、水質污染、水質不達標及工程老化病壞等原因。農村群眾飲用高氟水、苦咸水、污染水及局部缺水問題仍很突出,需要進一步提高農村飲水標準、改善農村飲水條件。飲水安全時期,按照“先易后難、整村推進、先集中后分散”的原則,全市累計投資13.3億元,建設飲水安全工程2866處,解決297萬農村群眾的的飲水不安全問題。全市農村飲水標準及飲水條件得到了極大改善。
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、省、市脫貧攻堅工作精神,堅持精準扶貧、精準脫貧,按照城鄉統籌、盡力而為、量力而行、建管并重的原則,充分發揮已建工程效益,綜合采取改造、配套、升級、聯網等方式,堅持扶貧優先,進一步提高農村集中供水率、自來水普及率、供水保障率和水質達標率。
(三)工程運行管理情況 為確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良性運行,洛陽市全面落實農村飲水安全保障責任制,積極探索專業管理機構管理、用水戶協會管理、行政村委會管理等模式,強化工程運行管理。
豫公網安備 41031102000246號